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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
当今美日等国针对中国,编织出各类“冲突论”话语陷阱,这些话语陷阱不仅回避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之间、国家内不同群体之间在生存权和发展权上的不平等现实,更从行动上打压从边缘崛起的新兴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在此背景下,中国着眼于全人类和全球文明的命运,把解决生存权和发展权困境作为核心问题,在统筹内外两个共同体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中,创造性地提出四大全球倡议,形成系统性、实践性、开放性的“文明共生学”知识体系。
当代保守主义的历史性回潮,随着特朗普(Donald Trump)第二次入主美国白宫,正引发西方世界新一轮价值观之争。这场纷争,在2025年12月美国最新版《美国国家安全战略》发布之后,又起波澜。在这份报告中,美国再次毫不客气地批评盟友欧洲,甚至把欧洲面临的真正问题定位到“文明危亡”的程度,其中着重强调:“然而欧洲的经济衰退,同它的文明被抹杀(Civilizational erasure)这一真实而严峻的前景比起来,倒不算什么了。……如果当前趋势持续下去,不到20年,欧洲大陆将面目全非。……我们希望欧洲还是做回原来的那个欧洲,重拾文明自信,……我们的目标是帮助欧洲纠正当前的发展轨迹。我们需要一个强大的欧洲来帮助美国赢得竞争,并与我们协同配合,以防任何敌对势力主导欧洲。”这份报告对欧洲的冲击力显而易见,但其所言并不新奇,它不过是过去几十年美国保守派一贯主张的最新表达,而且字里行间隐隐地呼应着某种历史的回声。这种回声的当代源头,大概就是已故美国知名保守派学者塞缪尔·亨廷顿(Samuel P. Huntington)的“文明冲突论”。
为什么特朗普政府如此强调所谓“文明危亡”叙事?为什么美国对欧洲的忧心,与亨廷顿的幽灵遥相呼应?“文明冲突论”的问题意识究竟是什么?这些问题不仅没有过时,而且直接关联着当下美国之变乃至全球之变。而要回答这些问题,就必须重新认识“文明冲突论”的表象与实质。自亨廷顿1993年在美国《外交事务》(Foreign Affairs)杂志发表《文明的冲突?》一文,后又正式出版《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以来,人们关于“文明冲突论”的广泛讨论已持续三十余年,为其鼓呼者有之,对其批判者也大有人在。无论褒贬如何,也不论三十年间发生的种种全球性或区域性冲突可否被定义为“文明冲突”,历史的进程确如亨廷顿所言,进入一个世界秩序的重建时期。只是这种重建究竟是文明冲突的结果,还是权力竞争或权势转移的结果,究竟是会重蹈人类纷争战乱的旧历史,还是将开启人类和平发展的新篇章,对此人们仍有争议。面对这些争议,我们需要追问的是:文明对立话语的表层之下,隐藏着怎样的政治逻辑和权力意图?着眼于世界秩序的良性重建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当代中国如何从理论到实践,走出一条超越对抗、迈向共生的新路?
回顾过去一个时期的“文明冲突论”之争,有的批评该理论过于简化,用单一的“文明”概念替代复杂和流动的文化及身份问题;有的批评其掩盖文明内部冲突及潜在矛盾,忽略政治联盟是多重的、不断变化的并且经常跨越文明边界的事实;有的批评其犯了本质主义的错误,过分凸显文明的本质性,而忽视历史、经济和政治因素的复杂性,与现实状况不符;有的批评其内含“东方主义”倾向,是翻版的“西方中心论”,把西方文明视为“普世”而把其他文明视为“威胁”;有的批评其刻意把国际冲突归因于文明之间的对立,认为其巩固种族主义和“文明优越论”,成为西方推行霸权主义的辩护词;有的批评其把文明差异夸大为国际冲突的主要动因而非众多动因之一,未能注意到国际冲突背后其他的民族或国家冲突,属于因果关系错误;有的批评其刻意塑造“新敌人”,认为这种同质化的“文明”范式会导致政策僵化、削弱外交灵活性。应该说,这些批评对于我们深刻认识亨廷顿理论的局限性具有重要意义。但其中也存在一些超出亨廷顿理论本身之外的解读,例如认为“文明冲突论”是一种主张文明冲突乃至鼓吹战争的理论。
如果我们重新考察亨廷顿的文本,可以发现他的论述里确实包含着对国际冲突现实及趋势的一种事实性评估,但并非草率地主张文明冲突。亨廷顿也注意到了人们的误解,便特意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一书的结尾强调:“文明的冲突是对世界和平的最大威胁,而建立在多文明基础上的国际秩序是防止世界大战的最可靠保障。”就其理论全貌而言,他建立“文明冲突论”这一分析框架,不是简单鼓吹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乃至战争,而是基于对整个“西方文明”由盛及衰的深刻洞察以及对“非西方文明”复兴之后必然反抗西方霸权的深重预感,试图提出一种重建世界秩序的战略设想,以捍卫西方世界特别是美国的既有霸权地位。这么说来,亨廷顿更像避战派而不是好战派,因为他深知在西方发展趋势下行的阶段,避免对外干涉或卷入战争最有利于西方保存实力,而贸然陷入冲突和战争显然是对西方实力的消耗。如其所言,“文明间战争的最大受益者是那些免于参战的文明”。那么,为什么亨廷顿会产生这样的思考?究竟如何理解亨廷顿的本意呢?
回看亨廷顿所处的历史阶段,少年和青年时期的亨廷顿曾亲历美国工业化和经济发展最迅速、也是大量外来移民归化美国的“大熔炉”时代,中年时期的亨廷顿则目睹美国民权运动风起云涌和多元主义日益弥散的时代,而接近古稀之年的亨廷顿实际上见证了美国“大熔炉”同化模式的失败,更伤感于以盎格鲁-新教文化为核心的美国传统价值观特别是白人主流价值观被左翼自由主义多元文化价值观悄悄裂解、稀释甚至压抑的无奈。这种历史阅历的起伏,无疑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面对一个内部“文化战争”日益加剧的美国,一个少数群体平权成为“政治正确”而谈之色变的美国,一个在保守派看来“礼崩乐坏”得越来越不像美国的美国,亨廷顿这个美国正统捍卫者的愁绪可想而知。尽管起初他只谈全球文明冲突而回避内部敏感话题,但在后来回应外界对“文明冲突论”的批评时,他终于承认:“或许文明范式对美国也有意义。”
亨廷顿所主张的美国正统,即源于欧洲的盎格鲁-新教文化及其政治社会价值观,这是美国合众为一的“立国之本”。然而,随着大量高生育率且自带宗教文化认同的非西方国家移民涌入低生育率的欧美各国,西方社会尤其是美国内部实际上形成了人口种族多元化与文化认同多元化的双重结构。在这一客观趋势下,亨廷顿认为美国的国本被少数群体“要求政府赋予其特权”的平权运动所冲击,而由一些欧美知识分子和政客推动的“多元文化主义”意识形态更是要求从非欧裔群体的视角重写美国历史,“他们以多元文化主义的名义攻击美国对西方文明的认同,否认存在着一个共同的美国文化,提倡种族的、民族的和亚民族的文化认同与分类”,甚至“极端地把少数族群中领头的无名之辈抬高到与美国国父们相提并论的程度”。这就必然“激起美国内部的文明冲突,导致小阿瑟·施莱辛格(Arthur M. Schlesinger, Jr.)所说的‘美国的分裂’。”不仅如此,考虑到美国的种族来源、民族构成以及宗教构成越来越多样化,如果将来50%的美国人口都变成拉美裔或非白人,亨廷顿担心这些人难以融入原本占统治地位的盎格鲁-新教文化,到那时已经多元化的美国就可能“去西方化”进而“去美国化”,最终国将不国,像另一个超级大国那样落入“历史的垃圾堆”。正是出于对“基于真正文化冲突而丧失民族特性”的恐惧,亨廷顿在他后来的著作《我们是谁?美国国家特性面临的挑战》中直言美国面临身份认同危机,并批判种族多元主义、多元文化主义以及由此形成的身份政治解构了美国特性,从内部瓦解美国社会乃至西方文明——相比美国,欧洲尤其西欧在多元文化主义的道路上甚至走得更远,在自由主义价值观上更为激进,也更加偏离保守主义传统价值观。
他之所以如此强调“区分敌我”,恰恰是认为彼时沉醉于冷战胜利之中的西方开始分不清敌我,以至于像福山那样信以为真地鼓吹“历史终结”,幻想把世界彻底改造成一个以西方所谓“普世文明”为核心认同的新秩序,而不自知由此产生的双重危机:基于自恋式的普世情结而内向衍生的多元文化主义,使西方陷入自己反对自己的“文化战争”危机;狂热地对非西方国家输出既不普世、也不受欢迎而且“对世界来说是危险的”普世观念,则使西方陷入“他们”反对“我们”的“文明冲突”危机。他甚至毫不避讳地警告美国和欧洲:“最为重要的是,认识到西方对其他文明事务的干预,可能是造成多文明世界中的不稳定和潜在全球冲突的唯一最危险的因素”。而他给出的解决危机的答案是,美国以及整个西方应停止输出“普世价值”,退归到自己的“精神领地”、增强内部认同,通过美欧紧密合作的大西洋主义政策,来保护和促进西方基督教世界的利益和价值观。
从这个角度看,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与其说是咄咄逼人的“叫战书”,不如说是用意精深的“劝谏书”。但如果仅仅从西方内部的文化认同危机以及西方遭遇的外部文化抵抗危机来分析,这些文化层面的挑战似乎都还达不到可以让西方主动战略退却的程度。毕竟在实力层面,当时的西方阵营刚刚赢得冷战,可谓“形势一片大好”。而美国更是处于“巅峰时刻”,随着世界各国纷纷融入经济全球化进程,其所构建的世界帝国体系也完成了最后的拼图,似乎再无对手。既然如此,为什么亨廷顿要反其道而行之,劝美欧退守原位呢?
在亨廷顿看来,西方的上升期历时400年之久,其对世界的控制在1920年代左右达到顶峰——那是一个由西方巨头们联手控制和瓜分整个世界,决定其他国家的存亡、创立、划界以及统治秩序的年代,即西方占据绝对实力的巅峰时期。自那以后,西方的实力和权势就在走下坡路了。尽管21世纪前几十年西方仍将保持最强大的位置,但是“西方主宰天下的时代正在终结”。一旦失去绝对优势,西方霸权背后的整个世界帝国秩序难以维持,随之而来的将是非西方国家对西方文化的排斥和对西方霸权的反抗:
很显然,亨廷顿的思维底座仍是二元对立结构。正如他在身份认同上追问“我们是谁”这个政治问题一样,他对冷战后全球文明冲突问题的思考,也是对“区分敌我”这一国际政治核心逻辑的复刻。“在这个新的世界里,最普遍的、重要的和危险的冲突不是社会阶级之间、富人和穷人之间,或其他以经济来划分的集团之间的冲突,而是属于不同文化实体的人民之间的冲突。……冷战后时代世界政治的一个主轴是西方的力量和文化与非西方的力量和文化的相互作用。”从这里可以清晰地看出,亨廷顿讨论的是文化和文明实际上就是政治本身,他说的是文化认同、文明冲突,指的其实是政治认同、敌我斗争,即西方力量与非西方力量的敌我斗争,而在二元对立的思维框架中,越是分清敌我,越是划出势力范围,就越有利于对西方阵营进行再动员和再整合。“对于亨廷顿而言,‘文明’概念不过是‘政治’概念的伪装,基于认同的‘文明’更容易降低群体与群体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辨识敌我的成本,从而成为一种更方便用来整合斗争力量、划分斗争阵线从而组织政治动员力量的口号。”把握住这一点,就能理解亨廷顿是以文论政,即用文明认同来回应分裂语境中的西方政治认同问题,用文明分殊来回应衰落语境中的西方政治整合问题。
进一步看,亨廷顿讨论文明问题时对应的政治问题,不是什么别的政治问题,而是潜在地指向帝国政治问题。当亨廷顿说西方文明作为“普世文明”的时候,实际上强调的是西方政治经济力量在全球的权力支配,对应的就是一种帝国政治。正如他论述的:“文化在世界上的分布反映了权力的分布。……历史上,一个文明权力的扩张通常总是同时伴随着其文化的繁荣,而且这一文明几乎总是运用它的这种权力向其他社会推行其价值观、实践和体制。一个普世文明需要普世的权力。”这里所说的“文明”不正是“帝国”吗?尽管他并未直接使用人们不喜欢的“帝国”二字来形容,但他在这一论述之后紧接着例举的罗马、19世纪欧洲和20世纪美国,就正好对应了罗马帝国、欧洲殖民帝国和美国主导的世界帝国。然而,这些代表西方文明“历史辉煌”的帝国要么已经灭亡,要么正在衰落。而在帝国衰落过程中产生的所谓“文明冲突”,本质上就是帝国政治冲突,有时表现为文化、宗教层面的冲突,但更多表现为权力、力量、利益层面的冲突。以美国版的世界帝国为例,一个时期以来,美国基于其作为帝国中心的地位,对外强行输出“普世文明”,动辄对他国实施“政权更迭”,还把全球化过程中建立起来的世界经贸体系、金融体系、科创体系、法律体系等公器用来打压新兴工业国家,试图将西方发达国家对广大后发国家的利益收割机制固定化。这种权力任性和利益垄断,必然激起帝国疆域内的各种反抗力量,不仅有精神文化或宗教领域的“去殖民化”“去西方化”“去美国化”浪潮,还有国际政治经济领域反对西方帝国主义和美国霸权的抗争。在美国越来越无力“平叛”的趋势下,其继续擅权妄为,必然加剧全球冲突。
亨廷顿对此早有预见,他提出“世界秩序的重建”,既隐喻了西方主导的世界帝国秩序的瓦解,又设想了基于西方核心势力范围的帝国守成方案:“西方若想尽量减少损失,就必须在与其他社会打交道时,巧妙地将其经济资源作为胡萝卜和大棒来应用,以促进西方内部团结并协调其政策,既使得其他社会很难挑起一个西方国家反对另一个西方国家,又促进西方能够充分利用非西方国家之间的不同。西方推行这种战略的能力,一方面取决于它与挑战者文明发生冲突的性质和强度,另一方面取决于它能获得摇摆文明的认同程度以及与摇摆文明建立共同利益的程度。”换句话说,就是在世界帝国秩序难以维持的形势下,以大西洋为底盘重建西方帝国体系,一边弥合美欧分裂、重建基督教文明认同,以美欧同盟为核心强化西方内部团结,避免因内部冲突而“自毁长城”;一边控制与非西方国家的冲突,以利为饵拉拢摇摆国家,并利用非西方国家之间的差异和矛盾,使之无法团结起来反对西方,从而最大程度地捍卫西方霸主地位。由此可见,亨廷顿内心真正希望的是西方文明的“复兴”(也即西方帝国的“复兴”),“文明冲突论”实际上为西方构建“新帝国”提供了最基本的策略。
亨廷顿的论述及建言,堪称西方抱团自重、延续霸业的行动指南,其中很多内容已经反映在今天的现实政治当中。尽管他本人没有直接鼓吹不同文明之间的冲突和战争,并强调“在即将到来的时代,要避免文明间大战,各核心国家就应避免干涉其他文明的冲突”;但“文明冲突论”的全球影响力不容小觑,它向世人展现了一副冲突世界的图景,却回避了冲突的本质和根源,其底层逻辑仍是从基督教这个一神教体系中衍生的二元对立思维,与西方国家长期以来划分敌友的阵营化思维不谋而合,因而很容易催生种种话语陷阱,误导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对彼此关系的认知。那么,世界冲突的本质和根源究竟是什么?“文明冲突论”的变种如何制造陷阱,给世界的和平与发展带来消极影响?
马克思、恩格斯曾指出,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整个社会日益分裂为两大敌对的阵营,分裂为两大相互直接对立的阶级: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尽管二战后和冷战期间包括美国在内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通过改良政策缓解阶级矛盾,但其社会内部的两极分化越来越突出,阶级矛盾的程度实际上在加深。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底,居于财富顶端的10%家庭拥有美国家庭总财富的67.2%,居于底层的50%家庭仅占2.5%。在此趋势下,为了避免阶级问题变成针对精英统治的一把利剑,美国精英们选择性地“遗忘”阶级叙事,心照不宣地维护资本主义体制的合法性。整个美国社会的实质不平等问题也由此被引导转化为身份政治、种族冲突、“文化战争”等矛盾形式。如果说美国左翼基本放弃了阶级政治,通过多元文化主义制造出形形的群体认同、宗教认同、文化认同、性别认同、环保认同等,来挣脱和反抗主流文化传统的宰制,却在身份政治的漩涡里越陷越深,堕入看似先锋激进、实则分散无力的政治困境;那么,亨廷顿把矛头对准左翼身份政治,抛出“文明冲突论”的盛世危言警醒美国人,用“我们是谁”的世纪之问敲打美国社会,则极大地刺激了作为美国主体民族的白人群体,强化了他们的民族主义保守认同,这何尝不是另一种身份政治?这种右翼身份政治的种族主义、民族主义色彩更为浓厚,想靠这种思路在一个多元化趋势不可逆转的美国及西方社会中重建内部认同,非但无解,反而可能加大内部冲突和认同危机。美国原本就是以“分”为底色的散装社会,近几十年来被左翼多元主义和右翼民族主义来回拉扯,且又受到党派政治极化的裹挟,导致社会文化层面的分裂趋势更加凸显。欧洲的政治极化虽不及美国,但也在社会分化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在此背景下,西方右翼政治抬头、特朗普两次上台等等,既是裂痕扩大的结果,又进一步扩大了裂痕。特朗普及其MAGA(Make America Great Again,即“让美国再次伟大”)支持者靠打民族牌和宗教牌实现政治整合,想用白人主体身份政治去覆盖少数群体身份政治,以维护美国WASP(White Anglo-Saxon Protestant,即“白人盎格鲁撒克逊新教徒”)确立的正统,颇有亨廷顿的遗风;但其政治集团强力推动的保守主义议程和民族主义浪潮,对美国本身而言,更多起到了“强化身份政治-助力政治选举-加剧社会分裂”的恶性循环效果,而难以从根本上扭转美国少数族裔规模性增长带来的人口结构之变以及由宗教世俗化、文化多元化、媒体多元化、群体分众化等带来的价值认同之变。总的来看,左右两翼都以“代表美国人民”的名义,策略化、工具化地运用身份政治制造“为民请命”的斗争场景,实际上造成相互消耗、政治空转的效果,到头来并不解决实际矛盾问题,反而导致“解决问题的政治”进一步衰落。
世界帝国几经迭代,过去是以西葡、英帝国等为代表的殖民帝国,今天则是以美国霸权为基础的“隐形世界帝国”。与殖民帝国不同,美国版世界帝国的统治虽然仍以军事暴力为基础,却不再直接采取殖民掠夺的方式,而是一方面依靠“国家和帝国政治”的混合模式,运用政治、外交、军事、法律等手段在世界范围内维护霸权并依靠霸权实现利益目标;另一方面推广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形成由跨国公司和金融巨头主导的跨国资本主义全球统治,通过生产、贸易、资本流动、资金转移、劳动力迁移、技术转让、货币投机、信息流通和文化冲击等运作经济权力,完成“资本积累在时空中的分子化过程”。大卫·莱恩(David Lane)认为,新自由主义全球化将越来越多的国家纳入资本主义世界经济体系,便于跨国资本越过国家主权实现财富剥夺和全球积累,加剧各国内部和世界范围内的贫富分化,使许多国家陷入公共福利危机。大卫·哈维(David Harvey)进一步指出,这种隐蔽的利益攫取机制,是一种极不对称也不均衡的交换关系,本质上是以损害其他国家为代价,来增强少数特定国家的财富和福利。因为在这个声称“基于规则”却以实力为基础的、少数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占据中心位置的失衡体系中,规则由体系主导者制定,超额利润也主要由主导者占取。正如格雷厄姆·艾利森坦言:“他们(美国领导人)认识到霍布斯式丛林世界中的权力现实,在那里做狮子比做羔羊更好。华盛顿老是想通过描绘这样一个世界来调和这种紧张关系:美国是一个仁慈的霸主,充当着世界的立法者、警察、法官和陪审团。”这种不平等的结构及规则制度安排,已成为世界发展的障碍,正是国际冲突的真正根源。
面对这个最基本的不平等现实,亨廷顿却认为,“在冷战后的世界中,族群之间最重要的区别不是意识形态的、政治的或经济的,而是文化的”。面对由霸权主义、强权政治、跨国资本掠夺等造成的利益冲突,“文明冲突论”强调冲突的根源在于文明之间不可调和的差异,把结构性的利益矛盾包装成文明冲突,从而淡化全球权力和资源分配的深层不平等。在此意义上,这一论调为发达国家的既有特权提供了合法性掩护。正如萨米尔·阿明(Samir Amin)所指出的,在“文明冲突论的幌子”之下,“他们要继续享受自己的生活方式,就只有剥夺其他人的快乐”。就此而言,“文明冲突论”同西方理论家们发明的“仁慈帝国论”“普世价值论”等精巧话语相似,实际上都发挥了回避全球阶级矛盾、维护西方权力垄断和利益垄断的作用。
“文明冲突论”对真正矛盾的回避,不仅仅会误导认知,更容易催生两种导向:一种是在内患不断积累而难以调和解决的情况下,美国乃至西方世界对自身阶级矛盾选择性无视,不从自己内部找原因,而致力于寻找外部敌人,欲以树立外敌、转移矛盾来实现内部团结——由此不难理解,为什么今天的美国如此强调所谓“文明危亡”叙事,并要求欧洲纠正发展轨道、重回西方文明传统并与美国联手一致对外;另一种则是美国乃至西方世界明知其主导世界帝国体系的结构性不平等是各种国际冲突的根源,却试图把矛盾转嫁给其他国家,即祸水外引。于是,“文明冲突论”作为这两种导向的思想图腾,成为后亨廷顿时代以来西方敌我冲突话语体系迭代升级的基础,被西方战略家、智囊、媒体用来发明各种新形式的“冲突论”陷阱,其中有不少都把矛头指向东方、对准中国。例如,2019年4月,时任美国国务院政策规划办公室主任凯润·斯金纳抛出“对华文明冲突论”,声称美中竞争是一场“文明与种族的较量”,而冷战期间的美苏争霸不过是“西方家族的内部之争”。
正如一些学者所揭示的,所谓“对华文明冲突论”的实质,就是“美国遏制中国并向中国转嫁危机的烟幕弹”。而这颗烟幕弹中埋藏最多的火药,就是众所周知的“”。作为过去几十年西方国家在全球持续传播和构建对华负面认知的最典型的话语陷阱,“”的主要叙事逻辑就是把中国崛起歪曲为破坏地区安全和稳定的“威胁”,同时把西方自身思维中的“霸权”“殖民”“帝国”等概念强加于中国,从而把中国塑造成美国等西方国家的“首要威胁”。亨廷顿就把中国视为霸权,认为“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规模、经济活力和自我形象都驱使其在东亚寻求一种霸权地位”,并强调“一个统一的、强大的和自我伸张的中国可能(对美国)构成威胁”。这种论述无疑为“”提供了理论基础。此后,美国以及西方有关国家的政府、媒体、智库、学界等纷纷加入这场污名化的叙事建构工程,先后抛出军事、战略、安全、经贸、科技、意识形态、环境、移民等形形的论调,形成一整套系统性的话语。近年来则更是鼓吹对华“新冷战”(New Cold War),试图在理论上系统地将中国建构为“敌人”。纵观这些话语或标签,无不具有树敌与“甩锅”两大特点,体现在发展、安全、文明交流、全球治理等各领域的议题上。
首先,在发展问题上,西方舆论场上长期流行两种看似矛盾但颇为互补的论调——“崩溃论”与“”。按照这类叙事,中国经济增速放缓是“拖累”世界,发展良好是“损害他国利益”,无论好坏都被指责为问题制造者。21世纪以来特别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中国进一步发展同各友好国家之间互利共赢的经济合作,为化解全球经济危机、促进世界经济发展、带动广大后发国家发展注入强大动能,却被西方主流媒体恶意地贴上“新殖民主义”(Neo-colonialism)标签。不仅如此,美国等国家还将其自身经济的结构性衰退和产业空心化问题归咎于中国,先后抛出“不公平贸易”“知识产权窃取”“产能过剩”等谬论,意欲“内病外治”。就技术领域而言,明明是欧美跨国技术资本试图以“先进”的技术文明超越“老迈”的主权政治、走向“无国界的技术乌托邦”的绝对统治,已经在西方社会引发技术垄断之下的舆论操控和公共风险,甚至出现“主权私有化”趋势;但美国及其盟伴国家却基于固有偏见,将中国的技术管理与规范政策描黑为技术自由的障碍,将中国的技术创新与对外拓展渲染为安全威胁——无论是华为5G设备、TikTok社交算法还是新能源汽车,都遭遇其“泛安全化”审查,成为其对华实施技术封锁、经贸打压、市场限制等霸凌手段的借口。其次,在安全问题上,美国是全球最好战的霸权国家,也是公认的国际和地区冲突制造者,却通过年度《中国军力报告》等官方文件持续强调中国军费增长和军事现代化建设对地区乃至全球安全构成“威胁”,而选择性无视中国为维护地区安全稳定和世界和平做出的巨大贡献,在国际舆论场上混淆认知、制造焦虑、贩卖恐惧。再次,在文明交流问题上,长期以来,美国一边热衷于宣扬乃至强行输出其自由民主制及价值观,一边在国际舆论场上诋毁中国制度和中国理念,鼓吹意识形态对抗;近年来又提出“锐实力”(Sharp Power)等论调,把中国正常开展的国际交流、文化活动、教育合作等等,视为一种与西方国家“软实力”做法相对立的“锐实力”手段,声称这种新形式对美国乃至西方社会的主流价值观构成威胁。复次,在全球治理问题上,美国等西方国家抛出“基于规则的国际秩序”叙事,把真正维护国际秩序、推动多边主义的中国描述为国际秩序的“挑战者”和国际规则的“破坏者”,自己却奉行“合则用不合则弃”的双重标准,屡屡违背国际规则,不愿意承担国际责任。例如,美国曾主导或参与许多国际人权条约和文件的起草工作,占据标准制定上的优势;但美国也是唯一没有批准《儿童权利公约》的联合国成员,而且拒绝批准《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残疾人权利公约》等重文件。美国还把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当作儿戏,一度任性退出,重返之后又拉拢盟友大搞人权政治化,利用这一国际平台抹黑打压中国等国家,对全球人权治理造成干扰和破坏。
纵观这些叙事,其所批判的各种威胁问题或危险行为,与中国的真实情况和其他国家的实际感知并不相符,反而是美国或西方自身在历史上或现实中的某些做法的映射。也就是说,他们戴着有色眼镜看到的中国并不是中国本身,更像是他们自己。可见这些话语与“文明冲突论”内含的西方本位主义类似,都是一种以美国或西方为中心、基于强烈自我意识和自我幻想的“他者性建构”。其目的就在于借危机叙事重新聚拢欧美各国,进而拉拢非西方国家特别是中国周边的亚洲国家打造“新西方”阵营,构建遏制、围堵、打压中国的全方位战略联盟,从而维护美国的霸权地位及其对国际秩序的主导权。这些话语及其策略行为,显然偏离人类和平与发展的时代主题,不仅对中国发展造成持续干扰,而且对广大发展中国家造成认知误导,不仅挑动国与国之间和地区之间的冲突,更无助于各文明的良性互动与世界秩序的向善重建。这也是为什么,后冷战时代的全球发展与全球治理,依然笼罩世界帝国的阴云之下:国际层面的政治对话、文化传播、人文交流虽然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霸权主义强权政治的左右下,世界仍处于战乱迭起、动荡不安的高风险状态之中;而由西方跨国资本主导的产业转移、技术扩散、发展援助等几波浪潮,本质上也是世界帝国体系之内的一种后殖民主义安排,主要服务于资本积累而不是服务于公平发展,无形中延续了而不是改变了结构性的不平等。对此,中国不仅有必要从理论和话语上做出有说服力的回应,破除各种“冲突论”所造成的认知障碍、虚假对立乃至恶意挑拨,更有必要在政策和实践中主动作为,用实实在在的发展成果和成功经验说话,为世界秩序的良性重建与人类文明的发展进步闯出一条新路。
在《文明的冲突与世界秩序的重建》的最后,亨廷顿给出了全球文明冲突的解法——“弃绝普世主义,接受文明多样性和寻找文明共同性”,并附加了三项原则——“避免原则”(避免各文明的核心国家干涉其他文明的冲突)、“共同调解原则”(各文明的核心国家之间相互谈判制止文明断层线战争)以及“共同性原则”(各文明寻求和扩大与其他文明共有的价值观、制度和实践)。这些建议从道理上看有其可取之处,但遗憾的是,他并没有展开论述,或许这也不是他的重点。毕竟,他谈文明冲突,从一开始的出发点就是美国利益和西方前途,而不是全人类的利益和命运;他谈全球文明冲突的解法,落脚点也是服务于如何最大化地保存美国乃至整个西方世界的实力,维护其既得利益,而不是为全人类持久和平发展寻找真正的出路。当然,如果西方世界特别是美国能够听从他的建议,收回其自命“历史终结”的傲慢,克制其干涉他国事务的冲动,约束其频繁发动战争的野蛮,那么客观上也可以造福世界。然而他也坦言,事实上美国难以接受这个忠告。
更为关键的是,如果说亨廷顿用“文明”来解释国际秩序冲突容易陷入“文化本质主义”的逻辑局限,那么他仅仅从“文明”出发思考冲突解决之道,也注定了“接受文明多样性和寻找文明共同性”很容易变成一句动听的空话。说易行难,贵在实干。同样面对冲突,中国用实际行动给出了不一样的答案:跳出单一国家、区域或文明的本位主义,着眼于全人类和全球文明的命运,把解决生存权和发展权困境作为核心问题,在统筹内外两个共同体的理论构建与实践创新中,创造性地提出并持续践行“全球发展倡议”“全球安全倡议”“全球文明倡议”以及“全球治理倡议”,从发展、安全、文明、治理四个维度为世界提供了一种立体化、系统性的解决方案。中国方案不仅有力回应了西方各种“冲突论”,而且超越这些话语陷阱和认知迷雾,直奔实质主题。如果要用一个概念对这一方案进行学理化的表达,那就是“文明共生学”。“文明共生学”并非生造词汇,而是从历史中国淬炼而出、经当代中国创造性转化的智慧结晶,学界对此已有丰富讨论。从费孝通先生提出人类文明“美美与共”,到汤一介先生阐述“文明的共存”,21世纪以来有关文明共生的讨论日益增多,例如“国际共生论”“文明共生论”“文明和谐共生论”等。本文之所以进一步表达为“文明共生学”,突出从“论”到“学”的变化,是因为中国在长期理论探索的基础上,已经将文明共生从“知”的层面落到实实在在“行”的层面,文明共生不再停留于理论思辨或价值想象,而是日益成为兼有哲学基础、政策基础和经验基础的、知行合一的致用之学。
生存权和发展权是人类最基本和最主要的权利,如果生存权和发展权得不到应有保障和合理安排,一切无从谈起。作为基本人权,二者不仅具有个人权利属性,也具有集体权利属性,因为在生存和发展问题上,个人命运与国家命运、民族命运乃至文明的命运紧密关联。从本质上说,过去几百年里,广大后发国家人民的反侵略、反殖民、反霸权、反帝国主义的一系列斗争,都是争取生存权和发展权的伟大斗争。直到今天,问题仍未解决,斗争仍在继续。即便在发达国家内部,也有相当规模的人群需要解决生存和发展的权利问题。而所谓文明冲突,说到底还是生存与发展问题上的冲突,即不同国家之间、不同群体之间因生存权和发展权不平等而产生的冲突,这恰恰是亨廷顿心知肚明却未明言的根本矛盾。不过,这个问题在后亨廷顿时代的种种“冲突论”陷阱里有着淋漓尽致的体现——西方阵营一方面在舆论场上回避世界帝国体系内中心国家与边缘国家之间、中心国家内部不同群体之间在生存权和发展权上的不平等现实,另一方面从行动上打压从边缘地带崛起的新兴国家的生存权和发展权,充分说明这些话语陷阱的本质乃是生存权和发展权之争。
首先,中国基于历史上处理多民族融合问题的经验和新时期多民族共享发展的实践,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实际上回答了如何在一个超大规模的政治体或文明区域内解决多元族群友好交往与多种文化包容共存的问题。中华民族共同体由中国各民族共创、共传、共享,体现了鲜明的民族和谐交往之道。其本质就在于通过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体系性安排,保障不同族群平等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在此基础上超越族群特征的分野和文化习俗的差异,促成不同族群共同解决生存发展问题、共享建设发展成果、共铸一种国族认同的“多元一体”良性生态——在此意义上,中华民族是一个,中华民族共同体构成牢不可破的“大一统”。这种超大规模、高度复杂而且经过历史实践反复检验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构建过程,也为促进世界上不同区域文明、不同国家之间的互动与合作提供了具有现实性的范例。
而中国提出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倡议,某种程度上就是将“中华民族共同体”这个同心圆向全球扩展,回答了如何在世界范围内解决不同区域文明、不同国家包容共存的问题。如果说“西方中心论”或“文明冲突论”的哲学基础是西方特有的“普世价值”,那么人类命运共同体的哲学基础则是“共同价值”和“普惠价值”,前者本质上是排他性的,后者则强调多元统一、尊重不同国家和民族的多样性和平等性。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本质就在于通过建立更加公正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确保不同国家能够平等享有生存权和发展权,并在此基础上倡导各国求同存异,在面临世界共同难题乃至人类共同困境时不是陷入相互冲突和消耗,而是可以携起手来共谋解决之道——在此意义上,地球文明是一个,人类命运共同体凝成休戚与共的“大团结”。
可见,中华民族共同体与人类命运共同体虽然指向的对象和范围不同,但内在的逻辑无疑是相通的,那就是“天下一家、和合共生”。“天下一家”基于中国传统天下观念和现代天系理论,反映了一种包容的而非排斥的、没有绝对自我与他者的、依靠吸引力和感召力的、基于自愿而非强制的新世界主义,其最终理想是天下可以和为一家,达至不同文化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平等融合与有机转化的境界。“和合共生”是基于中华文明和合传统和中国社会多元共生形态的一种哲学表达,也是基于人、社会、自然之间命脉相连性的人类基本存在形式。其核心原则就在于“和而不同”和“美美与共”,前者指向不同主体通过包容差异性、对接相通性而共同存在,后者指向不同主体通过各美其美的自主创造和美人之美的互鉴欣赏而实现共同发展。这首先意味着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群体都有自己的生存和发展空间,不将他者视为挑战,而把彼此作为机遇;进而也意味着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群体在和合过程中逐渐形成一种命运共同体,从而焕发人类文明自身本就拥有的“互惠之和”。合而观之,在“天下一家、和合共生”的哲学视野下,无论身居一国一域,还是行走五洲四海,同一片天空下的人类虽然个体分殊,但整体上共同构成整个人类文明,没有理由不朝着文明和合共生的图景去建设共同的世界。惟其如此,才能跳出“文明冲突”陷阱,孕育一种更具现实感和生命力的人类文明新形态。
就亨廷顿的“文明冲突论”而言,中国提出的“全球文明倡议”是最为直接的回应。“全球文明倡议”以四个“共同倡导”为核心内涵,既不搞所谓的敌我阵营区分,强调尊重世界文明多样性和弘扬全人类共同价值的鲜明立场;也超越西方中心主义或文明等级论、优越论、冲突论等对立视角,主张不同文明互鉴与包容,把文明传承创新与国际人文交流合作作为基本路径,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是全人类文明的包容共生。可以说,这一倡议把握人类文明兴衰更替的历史规律,从更加理性务实的角度为人类文明发展明确了价值追求、努力方向和实践路径。从具体实践看,中国积极开展政治文明与制度文明的国际交流对话,已经与世界多数国家都建立双边和多边人文交流与文化合作机制,并与不同地区国家携手举办亚洲文明对话大会、文明古国论坛部长级会议、中欧文明对话会、中拉文明对话论坛、中非文明对话大会、文明交流互鉴对话会暨世界汉学家大会等交流活动,逐步形成全球文明对话网络,有力推动了世界文明对话交流。
与此同时,“全球文明倡议”不是空洞孤立的存在,而是建立在其他三个聚焦重大实践问题的倡议基础上。其中,“全球发展倡议”立足于中国自身发展建设和对外经济合作及援助的成功经验,提出“六个坚持”的发展主张,强调发展优先和人民中心的基本立场,推崇普惠包容、创新驱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行动导向的发展方法论,所要解决的是直接关系世界各国人民福祉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尤其是全球发展失衡和结构性不平等痼疾。从具体实践看,中国不仅为其他国家提供解决经济发展、社会公平、民生福祉、科技创新、环境治理等方面难题的可取之“道”,更在“术”的层面付诸实际行动,通过共建“一带一路”等重大合作倡议及机制安排,与世界各国围绕经贸、资源、技术、资金、人才等各方面开展广泛深入的互惠合作,给予其他发展中国家大量支持和帮助,实实在在共享发展成果、造福各国人民。这些实效充分说明“全球发展倡议”的可行性和生命力,尤其在逆全球化思潮泛起、贸易保护主义升级、经济霸权肆意横行等严重阻碍全球经济发展的严峻形势下,这一倡议为世界发展注入新的动力和希望。
作为全球发展的必要前提,“全球安全倡议”着眼于国际秩序动荡变革期的安全忧患,形成“六个坚持”的安全原则,所要应对的是全球高风险形势下各种冲突乃至战争危及世界和平稳定的问题。面对当前大国战略博弈加剧、区域安全阵营化凸显、安全困境螺旋上升、非传统安全问题频出的局势,“全球安全倡议”以中华文明的和平性为内核,继承和发展了中国先后提出的新安全观、总体国家安全观和亚洲安全观,基于对传统安全理念的反思而提出“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强调以真正的多边主义超越伪多边主义、以真正的多边安全超越少数国家的“小圈子安全”,并且统筹传统安全威胁与非传统安全威胁,形成了新的更具包容性的安全范式,与美国等国家推行的竞争性、封闭性、分割性、单边性的安全逻辑形成鲜明对比。从具体实践看,中国以身作则,积极开展全球安全领域重点合作,支持联合国在全球安全事务中发挥更大作用,倡导大国带头遵守《联合国》和国际法,推动政治解决国际和地区冲突问题,与有关国际组织和各区域国家加强安全对话与合作,共同应对和解决跨国犯罪、反恐斗争、信息安全、生物安全、人工智能等新兴科技安全、外空安全、卫生安全、粮食和能源安全等一系列全球性安全问题,成为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的关键力量。
“全球治理倡议”是在近年来国际多极秩序深度演化、国际体系面临多重冲击、全球治理赤字更加凸显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是继前述发展倡议、安全倡议、文明倡议之后,中国向世界贡献的又一重要公共产品。其核心主张是“奉行主权平等、遵守国际法治、践行多边主义、倡导以人为本、注重行动导向”,所要解决的是当前全球治理中存在的系统性不公平、不公正、不合理问题:一方面应对国际体系被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左右的现实,强调各国主权平等,避免歧视性、排他性安排,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及机制的开放度和公平性;另一方面应对多数国家特别是全球南方国家长期被排除在全球治理过程之外的现实,通过改革全球治理、增强这些国家在全球治理中的话语权和影响力,提升全球治理体系及机制的代表性与合法性。从具体实践看,中国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在国际事务中秉持公道、伸张正义,以实际行动坚定维护以联合国为核心的国际体系和以国际法为基础的国际秩序,坚决反对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积极推动增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事务中的代表性和话语权,有力促进国际关系民主化和法治化,为全球治理体系改革作出重要贡献。
可以说,四大全球倡议应对发展赤字、安全挑战、文明隔阂、治理赤字这四大全球挑战,对应人类命运共同体在发展、安全、文明、治理四个领域的丰富实践过程,将“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从美好愿景变成行动方案。四者构成“具有紧密内在联系的有机整体”,归根到底都在于促进和维护不同文明、不同国家、不同人群共享生存权和发展权。中国不是就文明谈文明,不是单一地、孤立地提出文明倡议,而是将其与发展倡议、安全倡议、治理倡议放在一起统筹考虑,形成一整套处理全球事务的、逻辑自洽的理论体系、价值链条、政策组合和行动指南。这套方案不仅回应了全球现实困境,更超越了西方国际关系理论,克服其对多边主义与公平正义的强调不足,为国际社会提供了更具普遍性和包容性的思想资源。
总的来看,当代中国以“天下一家、和合共生”为哲学起点,直面不平等的全球等级结构和不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在内外两个“共同体”的宏阔视野下持续推动四大全球倡议,以建设性的实际行动解决生存权和发展权问题,形成了超越“文明冲突”陷阱的体系性学问。这一学问不仅仅满足于“促进文明对话交流”,也不仅仅止步于“接受文明多样性和寻找文明共同性”,而是要在解决现实问题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各区域文明、各个国家的包容共生与发展共享。这正是“文明共生学”的核心意涵所在。“文明共生学”是源于实践也服务于实践的真学问,也是正在锻造和积累之中、反复经受实践检验与理论审思的开放知识体系。对此,中国知识界亟需充分吸收实践真知,在科学总结的基础上开展智识创造,携手构建务实管用的新时代自主知识体系,同时也需要同国际知识界开展建设性、开放性的交流对话,面向五洲大众讲好文明共生的中国故事和世界愿景。这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